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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旁觀者的角度,以撰寫回憶錄的方法,娓娓道來偷書賊的一生,那人不是別人,是死神,死神一面工作,汲取亡者的靈魂,把靈魂送上通往來世的輸送帶(P.2),一面看著偷書賊「莉賽爾‧麥明葛」,九歲的小女孩剛好目擊死神攫取她的弟弟韋納的靈魂。

  偷書賊突然驚醒,毫無疑問,她把我逮個正著。那個時候我恰好蹲下來汲取亡者的靈魂,軟綿綿的靈魂擱在我鼓脹的手臂上。我剛抱起男孩的時候,他的靈魂像冰淇淋,又軟又冰,隨後很快熱起來,在我的手臂上溶化。(P.2)

  除了深雪的小說,「偷書賊」(The Book Thief)是我二度看見關於死神的書了,死神在本書裡以第一人稱扮演說書人的角色,一開始我並不知道書裡的「我」就是死神,不過說書人總要先自我介紹,才能把故事的重心帶出來讓觀眾明白,「我花了兩天時間處理我的本業,往返於世界各地,把靈魂送上通往來世的輸送帶,看著他們認份地緩緩移動。」(P.2),死神首度以豐富的感情,為讀者講述一個孤單的小女孩,如何藉由閱讀的力量,度過站爭艱困的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納粹屠殺、凌虐猶太人,作者馬格斯‧朱薩克(Markus Zusak)的父母分別為奧地利及德國後裔,童年雙親講述故事給他聽,二次大戰時他的父母年紀還小,曾經親眼目睹盟軍轟炸漢堡之後的慘狀,也看過納粹押解猶太人前往死亡集中營的悲劇。朱薩克說,父母講述的情景他一直記在心裡,也曉得自己總有一天會把這些故事寫成書。「偷書賊」的劇情有了雛型之後,同時決定將第二次世界大戰用為時代背景。

  「偷書賊」的試閱本,是劇情的開場白,兵荒馬亂之下,戰事倥傯,莉塞爾失去她唯一的弟弟韋納,不知道父親是誰的她,家道中落,三餐不得溫飽,年僅九歲的莉塞爾一副瘦骨嶙峋的可憐樣,饑餓讓她前胸貼後背,她知道媽媽生病又沒錢(P.11),想找個人家收養她、教育她,可以養活她長大成人,弟弟過世之後,她是迷失在異鄉的小皮包骨,孤零零一個人。(P.11)

  九歲的莉塞爾不僅發育不良,還是一個沒有上過學的小文盲,她的第一本書其實不算是偷來的,是一位年幼的掘墓工人不小心遺失的。從此莉塞爾喜歡閱讀,一本「掘墓工人手冊」啟迪了她對閱讀的熱愛!?她的一生中總共擁有十四本書,冥冥之中讓書和文字變成了她生活的全部,我想,對於一個愛書人來說,書和文字也是愛書人生活的全部,不一定是全部,至少會成為生活的重心。

  死神很熱心地講述故事,不時穿插旁白,是為讀者解釋,也為不認識字的莉塞爾解釋,例如莉塞爾初來乍到養父母的家,對於希湄街,死神說「替你翻譯一下,這條街,在德文的意思是天堂」(P.7),精采的說書方式,是「偷書賊」獨到的特色。

  戰爭讓死神的工作加重,祂非但沒有大發雷霆,而是用一種悲天憫人的情懷看世界,也看著莉塞爾長大,不過是僅僅目擊了攫走弟弟生命而已,為什麼要對莉塞爾緊追不捨,還要喊她是「偷書賊」?死神慢慢地明白戰爭對人們的影響,莉塞爾的孤單讓死神起了惻隱之心,當莉塞爾沉迷在書香世界裡之後,進而撫慰了眾人因為戰爭而不安的心靈,讓死神驚訝地睜大眼睛,尾隨著莉塞爾游目四顧,探索戰亂之下人性的本質。

  吳祥輝為「驚歎愛爾蘭」作序時說:

書是最便宜的「保養品」。貴的美容,便宜的美心。因為心可以比臉更容易保持年輕。「偷書賊」在死神慈愛的訴說下,莉塞爾因為那十四本書變得心靈富有,變成人人注目的救世主。

  在誠品拿到這本試閱本時,我很喜歡它的封面,側臥著看書的女孩,清楚地說明了莉塞爾對書愛不釋手的熱情與執著,不過,這個封面是誠品書店獨家封面版,在別處是看不到的喔。

  對照故事劇情的邏輯,那麼,接連拿到三本贈書、看過兩本試閱本,我問自己,我是不是一個偷書賊啊?……當然這是冷笑話了。

  有興趣的朋友們不妨去誠品書店拿一本試閱本吧!











*延伸閱讀-
 博客來偷書賊預購網頁(作者簡介引用自此。第二張圖片來源)
 誠品網路書店偷書賊首頁(第三張圖片來源)
 《偷書賊》,請從現在開始期待到七月。
 《偷書賊》試閱本.遊戲,…六月的課外閱讀。
 偷書賊 The Book Th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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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ycefai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