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史卡德接受一位帶罪之人、綽號「陀螺」的委託,雅各.「陀螺」.雅伯隆的手上握有三項醜聞的事實,但他不是醜聞事件的製造者,有可能是目擊者,或證人,或共犯,或關係人等等,同時,他預知自己即將大禍臨頭,隨時都有性命垂危之虞,很悲哀也很不幸的,他的確成為犧牲者,著實讓人不勝唏噓。

  
如果你正在讀這封信,那麼我已經是個死人了。我希望能安然度過,卻已無籌碼可下。(P.33)一段很憂傷又無法改變事實的話語,既然「陀螺」手上握有三項醜聞的事實,平時對人勒索不斷,我們可以明白的,「陀螺」在故事的開場變成了不會說話的死人,易言之,兇手便是三項醜聞之一的當事人。

  接受這樣的委託是棘手的,畢竟無法了解「陀螺」究竟何人,手上握有證據,可以處處敲詐發一筆橫財,作者用簡短的字句,也解釋得十分詳盡,看者一目瞭然-如果勒索者死了,證據就會落到警方手裡,而弄得大家知道。每個勒索者都會讓對方知道這一點。有時候勒索者沒有同謀,也沒有待寄出的證據,因為帶著證據的人是非常危險的。(P.32)這樣曖昧的情況下,史卡德當然無法向死者求證,只能揣測死者的為人個性,只不過,四處蒐羅消息並大肆敲詐,「陀螺」生前想必是毀譽參半。

  勞倫斯.卜洛克的《謀殺與創造之時》,恰好和先前讀完的森雅裕《莫札特不唱搖籃曲》有異曲同工之妙,《莫札特不唱搖籃曲》為了捍衛自己的名聲不計付出一切,《謀殺與創造之時》反其道而行,逆向操作,四處勒索讓對方的名聲不保,這樣的題材也是特殊的,也不難想像,醜聞的當事人是個知名人物,當勒索一但變成了無底洞,當事人是否惱羞成怒,或狗急跳牆,被逼上梁山之後的反應,因人而異。

  想起有些著作權所有人,特意去四處告發侵權者,牟利賺取費用,那也是一種勒索,我們無法理解的,靠著告發賺飽求償金過活的人,也是個社會敗類吧,他們的動機令人費解,「陀螺」不正是這類型的人嗎?

  這樣一想,史卡德逐一去拜訪三項醜聞的關係人,便是劇情的發展,醜聞影響最為深遠、直接的,又往往是政治人物,那麼,誰是殺害「陀螺」的兇手呢?

  除了醜聞當事人拼命地捍衛自己的名聲,故事也是由層層的人性堆疊而成,隨著史卡德的腳步,一個個的人性宛如剝洋蔥呈現,殘忍,也讓人不忍卒睹。

  很輕快的一本書,單薄又流暢,作者又能簡短地交待完畢,隨著故事的結束,史卡德是接續「陀螺」之後,另一位握有三項醜聞事實的人了。
 
  說個題外話,看著史卡德在尋找兇手之餘,習慣飲酒又喝咖啡,兩種截然不同的飲料一併吞下肚,咖啡和波本酒的調和,大概只有鄧麗君的一曲「美酒加咖啡」才能想像嚕。



謀殺與創造之時的作者和各版書封-









關於本書-
 書 名:謀殺與創造之時(Time to Murder And Create)
 作 者: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譯 者:呂中莉
 ISBN:957-708-678-0
 出版社:臉 譜
 頁 數:199頁
 出版日:1998年11月5日(初版一刷)

*延伸閱讀-
 
城邦讀書花園 謀殺與創造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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