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來網路書店在很久以前,就有「讀者推薦」的項次,至於什麼時候開始出現的,我並不清楚。但當我生平發表了第一則讀者推薦時,才知道發表之前還得先同意它們內定的規章,美其名是公約,實際上是它們的遊戲規則,當然,你不同意、不高興都可以離開,但,假如你同意了,就得聽它的話,乖乖地照做。

  為了接受來自網路彼端,某位仁兄的「不情之請」,看完公約之後,我把這份公約另存新檔,我想,網路上常得閱讀很多規章,才能啟動某些服務,那麼,把規章另外備份,算是網友唯一能夠保住、記住的權益囉。(早知道就不答應了)



博客來讀者書評公約

 ◎當您撰寫讀者書評並按下「送出」的動作,此即表示您已經詳細閱讀過「博客來讀者書評公約」,並且願意恪遵此公約。

 ◎當您撰寫讀者書評並按下「送出」的動作,此即表示你同意,博客來得依書評內容,自行決定這篇書評是否被刊登或刪除。

 ◎當您撰寫讀者書評並按下「送出」的動作,此即表示你同意,博客來得依書評內容,自行決定,是否將相關資料轉給出版社進一步處理。

 ◎當您撰寫讀者書評並按下「送出」的動作,此即表示你授權博客來,得以依業務需求,自行決定將書評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刊登於他處。


法律責任聲明

 1.您所撰寫的書評內容,須保證絕無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等情事,若有違反,您願意負所有民刑事責任,並對博客來因此所受之損害,付損害賠償責任。

 2.若檢警及司法單位因偵查之需要,您將在此授權博客來得將個人資料,提供與相關司法機關。


博客來讀者書評刊登原則

 1.書評字數限50~300字之間。

 2.若恪遵以下書評公約,您的書評將在送出後的5~7個工作日之內,被刊登在網站上。

 3.若違反以下書評公約,您的書評將不被接受,並且不被刊登在網站上。

 4.本公約採溯及既往原則,您過去所撰寫並被刊登的書評,若與以下「博客來讀者書評公約」有所抵觸,將會自網站上被移除。


博客來讀者書評公約鼓勵條款

 1.您所發表的讀者書評必須是針對該本書的內容做評論。

 2.請告訴我們並同其他讀者分享你看完這本書的心得,以及您為什麼喜歡這本書的原因。


博客來讀者書評公約禁止條款

 1.如果你所撰寫的書評只有「太棒了」、「我好喜歡」、臉部符號表情…這樣一種純粹情緒反應,卻沒有任何理由解釋為什麼喜歡或不喜歡,是不會被刊登的。

 2.書評中禁止提供任何網址(URL)的連結、電話、e-mail。

 3.書評中禁止從事廣告及銷售行為。

 4.請勿出現謾罵、惡意中傷、猥褻的字眼。

 5.請勿出現與該書內容不相關的言論。

 6.請勿重複投稿相同的書評。

 7.請勿抄襲書的簡介或內容當作書評送出。

 8.請勿傳述未經證實,針對公司、團體或個人的謠言。



  看完了公約規定,我覺得還是天下文化的iReading書房比較好,最起碼,網友每發表一篇心得,系統會自動跳出「本篇閱讀分享文章版權隸屬於作者xxx所擁有,並受法律所保護,除非文章內容中另有說明,沒有作者本人的任何書面許可,不得轉載或使用全部或摘錄部分的內容。」的字樣,並且附加在每一篇心得的旁邊,給予其它閱讀者提示,這個舉動,給發表人的感覺踏實多了。

  在博客來網路書店發表的讀者推薦,將會成為我的第一百零一篇文章......

  這樣的公約可能在別處還有相似的條文,請問你都牢記了嗎?大約三、四個月前,Yahoo!奇摩重新訂了一套規章,要使用者認同它們才能再繼續使用,不過,其中也包括了一些不怎麼合理的條文,使用網路的時候,真得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哪。

  日後有機會,我會再把Yahoo!奇摩的服務規章全文貼上。









後記:有部份網站的規章,其實挺像滿清時代的割地、賠款條約,真的很像,因為條文裡訂下的,都是對它們有利,但誰教這些服務,全是無料不用花錢的呢?要是有料要花錢,恐怕這種條文可以上消基會檢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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