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知與接受「EmailCash」服務條款
「EmailCash」將依照以下服務條款之約定,提供「EmailCash」網站(www.emailcash.com.tw,以下稱「EmailCash」)之網路服務。

請您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內容,並隨時注意條款的修改狀況。當您使用「EmailCash」時,即表示您已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以下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EmailCash」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服務條款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EmailCash」,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修改後的條款。如果您不同意以下條款的內容,請您立即停止使用「EmailCash」。

若您為未滿十八歲,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並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EmailCash」。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EmailCash」時,即表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2) 使用者的承諾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規定:
(a) 依本服務註冊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b) 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
(c) 您只能申請一個帳號。
(d) 同一住戶最多只能申請三個帳號。
(e) 禁止幫任何第三人申請或使用帳號。
(f) 禁止填寫任何不實的資料。
若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違反以上任何規定,「EmailCash」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

3) 使用者的守法義務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EmailCash」,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販賣違禁品(例如槍械、毒品、禁藥等)、冒用他人名義或信用卡號進行交易、濫發廣告郵件、侵入電腦系統或干擾其運作、散佈電腦病毒、誹謗他人名譽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均屬犯罪行為。一經發覺,「EmailCash」將立即報請檢警機關處理,並全力配合犯罪之偵查。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4) 「EmailCash」廣告
您在「EmailCash」上瀏覽到的所有廣告內容、文字與圖片之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均由各該廣告商、產品與服務的供應商所設計與提出。您對於廣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應自行斟酌與判斷。「EmailCash」僅接受委託予以刊登,不對前述廣告負擔保責任。

廠商或個人可能透過本服務或經由「EmailCash」連結之其他網站提供商品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您若因此與該等廠商或個人進行交易,各該買賣或其他合約均僅存在您與各該廠商或個人兩造之間。您應要求各該廠商或個人,就其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之品質、內容、運送、保證事項與瑕疵擔保責任等,事先詳細闡釋與說明。您因前述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所產生之爭執,應向各該廠商或個人尋求救濟或解決之道。「EmailCash」聲明絕不介入您與廠商或個人間的任何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對於您所獲得的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亦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您若係向「EmailCash」經營的購物網站進行前述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雙方權利義務將另行依據該網站之責任規範約定書內容決定之。

5) 「e元」
當您的「e元」累積價值在新台幣五百元 (5000 e元)以內時,「EmailCash」無須對您的e元負任何擔保責任。若您提供給「EmailCash」不正確及不完整的資料,而導致您無法把您的e元兌現,「EmailCash」將不負任何擔保責任。若「EmailCash」e元因為電腦網路,伺服器出現的問題而需要更改e元時,「EmailCash」有權依據備份資料及系統規定更改e元擁有數量。若有任何爭議性決定,以EmailCash公佈的結果為準。會員及其他第三人所提供之證據或建議僅供EmailCash參考,不對EmailCash具任何約束力。

6)「EmailCash」使用者表達的言論
「EmailCash」所提供的聊天室、留言版或討論區等服務,均允許網路使用者主動傳播訊息或發表自己的觀點、言論。這些內容並不代表「EmailCash」的立場,應由發表者本人自負其責。「EmailCash」對於網路使用者的言論不負責任,亦不擔保各使用者署名之真實性。但「EmailCash」有權(但無義務)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絕或移除經由本服務提供之任何「會員內容」。

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EmailCash」。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EmailCash」時,視為您已允許「EmailCash」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EmailCash」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EmailCash」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您了解並同意,「EmailCash」依據法律的要求,或基於以下目的之合理必要範圍內,認定必須將「會員內容」加以保存或揭露予政府機關、司法警察或未成年人之監護人時,得加以保存及揭露:
(a) 遵守法令或政府機關之要求律程序
(b) 執行本服務條款
(c) 回應任何侵害第三人權利之主張
(d) 保護「EmailCash」及其使用者及公眾之權利、財產或個人安全。

7) 「EmailCash」服務
以下情況「EmailCash」有權取消會員經由e元兌換或競標贏得的獎金或獎品:
(a) 任何違反「EmailCash」服務條款的規定。
(b) 您沒有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c) 您申請超過一個「EmailCash」帳號。
(d) 任何「EmailCash」認為作弊的行為。

獎品競標
「EmailCash」獎品競標與一般競標網站不同,競標物品由「EmailCash」或贊助商提供,「EmailCash」有權利決定任何會員是否贏得競標,「EmailCash」不擔保任何郵件運送處理的錯誤。如果您在「EmailCash」網路競標贏得的獎品是由第三者廠商提供,當您在投標的時候,您自動答應「EmailCash」將可以把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者廠商、做為郵寄之用。如果您不希望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者廠商,您可以選擇不參與競標此項物品。

「EmailCash」贈獎活動
當您參與任何「EmailCash」的贈獎活動時,您答應「EmailCash」在您中獎的時候有權把您的姓名公佈在「EmailCash」的網頁上,若您不答應,請您通知「EmailCash」您不想參加「EmailCash」的贈獎活動。「EmailCash」的員工及其親人,客戶,代理商或廠商將不允許參加「EmailCash」贈獎及競標活動。

「EmailCash」銀行
「EmailCash」銀行並不是一個真正的銀行,也沒有和任何一家銀行有任何關係,「EmailCash」銀行無須遵守任何銀行的法令規範,「EmailCash」銀行只是「EmailCash」提供給會員多項有趣的服務之一。

8) 系統中斷或故障
本服務有時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或許將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您於使用本服務時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EmailCash」對於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的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9) 第三人提供資料
「EmailCash」隨時會與其他公司、廠商等第三人(「內容提供者」)合作,由其提供包括新聞、訊息、等不同內容供「EmailCash」刊登,「EmailCash」於刊登時均將註明內容提供者。基於尊重內容提供者之智慧財產權,「EmailCash」對其所提供之內容並不做實質之審查或修改,對該等內容之正確真偽亦不負任何責任。對該等內容之正確真偽,您宜自行判斷之。您若認為某些內容涉及侵權或有所不實,請逕向該內容提供者反應意見。

10) 免責聲明
您明確了解並同意:
「EmailCash」對本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含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EmailCash」不保證以下事項:

(a)本服務將符合您的需求。
(b)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免於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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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經由本服務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因前開任何資料之下載而導致您電腦系統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您應負完全責任。 您自「EmailCash」或經由本服務取得之建議和資訊,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均不構成本服務之保證。

11) 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EmailCash」得基於其自行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EmailCash」認為您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EmailCash」得立即關閉或刪除您的帳號及您帳號中所有相關資料及檔案,及停止本服務之使用。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EmailCash」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12) 智慧財產權
「EmailCash」網站上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形、影音、程式、畫面安排及資料編輯等,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於「EmailCash」或授權「EmailCash」使用之正當權利人。在未經「EmailCash」或正當權利人合法授權前,您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複製、改作、編輯、散布、公開傳播或其他非法使用,否則「EmailCash」將依法追訴並請求賠償。

13) 隱私權保護政策
對於您使用「EmailCash」的服務所留下的個人資料,「EmailCash」基於對隱私權的尊重,將儘可能予以保護。相關細節請參閱「EmailCash隱私權保護政策」。

14) 台灣所得稅法之規定
"本網站提供之兌換現金及獎品等活動,領取人依法應繳納15%扣繳稅額, 同時應將該所得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申報"
註:所得額未超過 NT$13,333時免扣繳,但仍須填發扣繳憑單



1. 需為EmailCash會員,並正確填寫個人資料(真實姓名、聯絡電話)。
2. 需擁有自己的部落格(blog),該blog可為共同作者(2名以上作者),商業性質之blog將由主辦單位裁定審核。
3. 所有參賽申請都將由主辦單位審核後上線,我們有權禁止任何不當內容的blog(情色、賭博)參賽,並且不給與任何退件回應。
4. 本活動建議台灣居民參加,現居住地為台灣地區以外之華人雖可參加,但若頒獎典禮無法親自出席則視為自動棄權,總冠軍資格將由下一順位遞補。
5. 所有欲報名之blog需先通過EmailCash主辦單位審核,我們有權拒絕任何不雅或具爭議性之blog。即使該blog通過審核上線,若於活動期間我方發現該內容觸及任何對投票者、其它參賽者、廣告贊助商、本公司或社會產生不良影響之文章或圖片,我方有權立即取消該blog之參賽資格。
6. 已當選「週冠軍」者若在活動期間違反上述規範,主辦單位會以email方式警告,若爭議內容未經即時處理,我們會將該「週冠軍」資格移除,並由資格賽結束時累積票數最高者遞補。
7. 所有參賽者需放置「百萬部落客圖示」<由此下載>至該blog首頁上,並將此圖示連結回《百萬部落客》之首頁。下載素材可自行編改呈現您的參賽編號。
8. 參賽者可投票給自己,但同樣每週最多一票,亦可參加獎品抽獎。
9. 總冠軍必須本人出席頒獎典禮,並接受EmailCash所安排之公關採訪或其他媒體曝光。
10. 總冠軍須提供得獎感言及個人照片,供EmailCash網站及其它宣傳物永久使用。
11. 所有EmailCash之員工及親友不得參與此活動。
12. 參賽者享有所有EmailCash主網站之會員服務及權益,包括賺取介紹親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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