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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翻閱《奔跑的記憶》時,很難以想像為了尋找失落以久的親人,毫不考慮,不惜跳上自己的單車,橫越整個美國,直奔東太平洋的彼端,他既有「阿甘正傳」裡的傻勁,勇往直前,也有「練習曲」裡的執著,還有林義傑徒步橫越撒哈拉沙漠的壯舉,守住夢想,為了愛,讓他決心不計一切地向前衝。

  「我就是這樣愛你,鉤子。我愛你,勝過世界上任何其他東西。就連我發瘋的時候,我都會想著你的好,希望好事會發生在你身上。還記得你怎麼找我嗎?還記得你是怎麼在水塔底下找到我,讓我騎著你的腳踏車回家,你跟在一邊跑嗎?所以我才擔心。我擔心你已經停下來,不跑了,我不要你這樣。我要你一直跑。我要你記得,繼續跑下去。」(P.290)

  43歲的史密西.艾德是個重量級人物,也是個單身的「羅漢腳」(台語),「鉤子」是他的暱稱,「鉤子」之於史密西.艾德,如同音樂教父「小蟲」之於陳煥昌一般,都有個怪怪的小名,他的體態活像是形容友台胖子國裡的「大熊」,彷彿大熊就是史密西本人似的。他上有高堂父母,垂垂老矣,還有貌美如花的姐姐蓓莎妮,然而他的姐姐時常演出失蹤記,是叛逆,是個性異常,總之她有個難以解釋的精神方面的疾病,像是強迫症之類的,資深藝人余天一直為此所苦,蓓莎妮最後一次離家出走,是她在新婚燕爾的時候。43歲這年對史密西很不好受,一場車禍奪去了父母的生命,送走了親愛的爸媽又接到姐姐的死訊,換句話說,三個親人幾乎是同一天走的,史密西只是負責為他們送終,霎時間走了三個親人,他可說是一無所有,情何以堪。

  跑步和單車是史密西年少時的嗜好,說不定他日後體重扶搖直上的因素,正是中斷了這兩項嗜好了呢。當他抵達目的地時,狂瘦二十多公斤,不能不說單車的功效所致。

  單車千里尋親,也就是單車遊美國,意味了他得餐風露宿去流浪,沿途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們,人情味是他的人生風景最重要的一環,另一方面他和青梅竹馬諾瑪保持連繫,一次又一次的告解,發自內心深處最誠摯的自剖,一個人難免要孤獨,一趟單車旅行,重現年少時的夢想,途中沒有太多的險阻,美國是個已開發國家,進而開拓自己的視野,重新審視自己的人生,痛失親人是個遺憾,從中他也得到許多的體認。

  史密西的親情可嘉,下半身思考讓他只管注意女性的第二性徵-胸部,對於一個色瞇瞇的大男人而言,腦子裡想的事物便是以「胸部+xxx」銜接,書中有許多他和多位女性攀談的場景,描摹的事物,前前後後始終離不開那兩個點,別人以貌取人,史密西他老兄是獨樹一格的以「胸」取人。

  全書分成兩條故事線,一是史密西單車上路沿途所遇到的人生風景,一是作者解釋蓓莎妮的前塵舊事,讓史密西卯足了衝勁也要一鼓作氣看到姐姐,故事的結構完整,講到蓓莎妮、史密西姐弟倆的情誼,史密西的諾瑪對他情有獨鍾,親情和愛情的力量支撐著他,說穿了不是他非得騎單車不可,而是家中的車早已被撞到稀巴爛,面目全非,一言以蔽之,除了老家的房子,他真是一無所有了。

  書末結束得有點倉促,是美中不足之處,沒得及交待姐姐的死因,只進行到婚後永遠地失蹤便嘎然而止,主角認領了姐姐的遺體之後,諾瑪倏地出現了,彷彿青梅竹馬練就了「乾坤大挪移」,急著為鍾情的人填滿他空虛的情感,或者是,作者認為沒有必要交待蓓莎妮的死因了。看完全書,結尾處若能稍事修正,一個帶孝的胖子騎單車千里尋親的故事,更臻完美。

  本書的多國語言版大都是一個單車,配著滿天繁浩的星斗,少數是一個奔跑的小男孩,有一版的封面格外有趣,那就是奔跑的單車之後,尾隨著香蕉、星星和球鞋,對史密西而言,這樣的設計是再貼切不過了。話說回來,史密西這趟單車之旅,他吃掉了多少香蕉呢?很想知道。

  對於現在提倡減碳生活,單車是一項不錯的選擇,回溯「練習曲」的明相,看看本書的史密西,無論胖瘦,單車運動、旅行,都是有益身心,我們是不是過得太優渥了呢?



奔跑的記憶的作者和各版書封-










關於本書-
 書 名:奔跑的記憶(The Memory of Running)
 作 者:朗.麥拉提(Ron McLarty)
 譯 者:秦於理、成斐虹
 ISBN:978-986-173-394-4
 出版社:麥 田
 頁 數:323頁
 出版日:2008年7月

*延伸閱讀-
 
城邦讀書花園 奔跑的記憶
 朗.麥拉提 個人網站(英)
 
中時藝文村 奔跑的記憶
 流浪。傻勁。峰迴路轉的人生。《奔跑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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