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蔚然專欄:別上詭計的當

紀蔚然 2014年12月31日 05:31


2012年,我帶著《私家偵探》參加香港國際書展,做了一場以「別上詭計的當──尋找華人推理小說的線索」為題的演講。現將文字打出,除潤飾、增刪局部外,大至保留口語原味:

先向大家問好。好久沒來香港,這輩子來過三次,每次間隔有十年之久。今天我來跟大家聊聊推理小說的一些問題。首先要說,推理小說不是我的專長,我的領域是戲劇,從年輕到現在,寫過十幾齣舞台劇,直到三年前突發奇想,興起寫小說的念頭。我當時覺得寫純文學的小說太難,第一部還是從類型小說著手。其次,我自己對推理小說談不上研究,只是喜歡看,長年閱讀推理小說,也有二三十年了。

我一直有失眠的問題,晚上需要藉由閱讀助眠,安眠藥吃了還不夠,還得看書。然而哲學讓我頭痛,文學讓我想太多,言情讓我春心蕩漾,更加睡不著;經過多年臨床實驗,推理小說是最好的助眠書。我算是推理小說暨失眠專家,而不是推理小說專家。這些年這麼邊睡邊讀推理小說,雖然讀了很多本,也忘了很多本,通常一本書看完,就記不住作者是誰、情節為何了,常常於失眠的夜裡隨手拾起一本,翻了近百頁才發現讀過了。由此可知,我對推理小說並不專精或嚴肅,只因寫了《私家偵探》,逐漸對此類型有了一點心得或觀察,與大家分享。

今天的題目是〈別上詭計的當──尋找華人推理小說的線索〉,主要以台灣推理小說的瓶頸為例,希望能提供給香港、中國或新加坡參考。西方從艾倫.坡(Edgar Allan Poe)開始寫推理小說到現在,已將近一百七十年的歷史;日本從江戶川亂步於一九三二年發表《兩錢銅幣》起步,也差不多九十年的歷史。唯獨台灣,甚至其他華語地區,推理小說,尤其是以當代時空為背景的推理小說,尚未在讀者心目中形成歷史,也不成傳統。

詭計多端的推理小說

近二十年來,台灣有一群人致力創作推理小說,雖有一些值得肯定的成績,但整體表現未成氣候,還需要多想想策略的,以及根本的,問題。

現在我就來談談推理小說重要的元素──詭計。我寫的《私家偵探》獲得不錯的迴響,但對一些推理迷來說,這本小說的詭計設計得不夠精彩,我也承認,因為這是我第一本推理小說,我不是柯南‧道爾、東野圭吾或其它名家,初試啼聲之作就原諒我吧。

然而,我並不認為詭計之於推理小說有如一般所想的那麼重要;詭計很重要,但不是推理小說的全貌。當詭計已淪為公式,推理小說迷早已熟知。最近看了一本,書名是《二流小說家與殺人狂魔之唯美三連拍》(The Serialist)。這本小說假設有四百頁,兇手在第三百頁時被抓到,按照公式,表示兇手應另有其人,若在第三百五十頁抓到另一個兇手,還有五十頁翻案的空間。推理小說在犯案、推理的過程總是很離奇、詭密,轉折之後還有轉折,轉折的轉折之後還有轉折,這就是它的公式。我們寫推理小說時也按同樣的方式來經營懸疑,破案後再破一案。然而,若滿腦子只想著懸疑和詭計,問題就大了。

 


(沃蘭德探長是BBC相當受歡迎的影集之一)

閱讀推理小說就像是偵探的過程,彷彿作家是兇手,讀者是偵探,當作者在推理邏輯上犯錯時,眼尖的讀者自然會逮個正著。我最喜歡的推理小說家是瑞典的賀寧·曼凱爾(Henning Mankell),他的系列小說後來拍成英國BBC影集Wallander,非常好看。曼凱爾有一本推理小說,書名記不得了,故事開始時兩三起兇案接連發生,其中一樁發生在花店,辦案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主人已不見蹤影,唯地上留有一灘血漬。我在閱讀過程中一直記著它,卻遲遲不見警方拿去化驗,以便確認它與花店主人的關係。這灘血似乎被作者給忘了,直到近末尾時才忽然想起似的做了處理。這就是推理上的瑕疵,再強的作家也難免失誤。曼凱爾有個人網站,他歡迎讀者上網留言提醒他這一類的問題。

松本清張寫過一部,故事裡一位攝影師在飛機上結識了一對男女,女的很美,男的市儈醜陋,讓他印象深刻。等他下飛機到了一家居酒屋,在銀座眾多居酒屋當中,飛機上的女子也正好來到同一家。之後攝影師為了蓋房子去看地,無巧不巧又碰上那個醜陋的男子。這本書後來我沒看完,因為總總巧合太牽強、太不可能,或許作者另有巧妙的設計,但對我來說這種布局不及格。推理小說的名偵探沒有一個相信巧合這回事,作為讀者我們也不應該相信。

人文主義的西方推理小說

詭計的確是推理小說的重要條件,精心設計的犯案過程也是整部推理小說的核心。但為什麼我說別上詭計的當呢?因為若只著重詭計,只顧著布局,營造懸疑、驚悚的氛圍,勢必會淪為推理機器,會寫出一部機械的推理小說。這是多年來台灣推理小說一路挺進的死胡同。

若只把詭計當作一部小說的形式看待,這部推理小說註定失敗;也就是說,當我們把推理小說只當成形式來處理,我們已經走火入魔;當我們只把詭計當作噱頭、變魔術看待,或者將詭計視為推理的全部時,我們不但走偏了,且嚴重的小看了推理小說。

 


(江戶川亂步的《恐怖奇形人間》呈現一個病態的世界。)

以江戶川亂步為例,他是受到艾倫.坡(Edgar Allan Poe)的啟發才開始創作,他的東西走得很偏門,極其瑰麗、奇幻、鬼怪,完全移植自坡先生。江戶川亂步在日本備受推崇,近年台灣陸續推出一系列他的小說。起初我很興奮,但讀了一本、兩本、三本之後,接下來的五六七八本我就不看了,因為他就是太注重詭計,重視的程度可由他另出專書搜羅歷史上推理小說中的詭計窺見一斑。

他的小說透著一股怪,玄奇到了不合理的程度。例如某大盜宣稱將於半夜兩點把香港書展的書搬空,或者把故宮的文物偷光,在警察嚴密部署下,他還是得手了,但小說卻沒能解釋這龐大的贓物如何搬動與藏匿。沒多久來了一位神探,他不費吹灰之力便破案了。敘述者不曾解釋神探推理的過程,只說他無意間在古董店裡看到一只古怪的花瓶,就知道小偷還躲在花瓶裡,諸如此類。江戶川亂步所忽略的是,艾倫坡撰寫戀屍癖或鬼怪案件時,他承襲的傳統除了浪漫主義外,還有哥德傳奇小說,自有其個人癖好、文學傳統與時代背景的糾結。

艾倫坡堅持唯美主義,也相信神祕主義,再加上他個人病態的想像與偏好,例如他覺得世上再沒有比年輕女子的死更美的了。艾倫坡把這些怪異的想像與整個時代的精神與風氣匯入到他的推理小說,而江戶川亂步模仿和移植的時候,他所寫的與當時日本的思潮並沒有多大的呼應。當他把推理小說當作舶來品,只是奇花異種時,他就中了形式的毒;當他只管詭計的安排,他就忘了詭計其實也涉及了內容。

我們做研究時為了方便分析,往往將形式與內容分開來說。曾有一位文學家提到,假設一條河外觀上的蜿蜒曲折是形式,河裡的魚則為內容,如果在河裡加上三塊石頭,石頭是形式抑或內容?一般人會說是內容,因為石頭在河裡,然而一旦石頭改變了水流,甚至影響了蜿蜒的向度時,它同時是形式,也是內容。設想推理小說時,詭計不能只當作形式來看,它同時也是內容。

沒有純美學,或者純詭計。西方推理小說的形式已歷經了一百多年的演變,從實驗的冒險與僭越到最後僵化為體制的過程裡,形式變成了公式,以致我們以為推理小說就應該這麼寫,如同好萊塢電影的公式被視為理所當然一樣,觀眾認為電影就應該這樣拍,然而原來支撐美學的世界觀、人生觀、社會條件、歷史因素等等就這麼被忽略了。此為江戶川亂步公式化小說不耐讀的原因。

 


(福爾摩斯的誕生與時代緊密相扣。圖為BBC影集劇照)

《福爾摩斯》系列小說問世於十九世紀末,絕不是柯南.道爾閉門造車的結果,而是與大環境的趨勢緊緊相扣。福爾摩斯這號人物的出現,剛好就是理性掛帥、科學精神被奉為圭臬的年代,是去迷信、除昧的年代,也剛好是西方世界愈來愈世俗化、中產階級興起的年代。福爾摩斯是一個白手起家的人,既非貴族,也不是無知的平民,他就是中產階級,以自己的專業營生,而十九世紀正是專業分工的開始。福爾摩斯的出現說明了西方不再出產無所不知、浸淫於各領域的Renaissance man(文藝復興時代的人)。福爾摩斯只專精於犯罪學,其它事則不甚理會,甚至連地球繞著太陽公轉都不知道,有點像是當今隨處可見的專業的白痴的原型。

推理小說與「他者」

據我極為有限的認識,中國最早的推理短篇出現於唐傳奇〈蘇無名〉。故事是這樣的:武則天賞賜給太平公主兩盒珠寶,一年不到卻不翼而飛,太平公主向武則天哭訴,武則天得知後震怒,命常史三天內查出,常史轉頭限捕快兩天內交出人犯,捕快再一轉頭要僕役一天內交出,僕役再轉頭發現身後沒人了,只能回家喝悶酒。大夥束手無策時,補快蘇無名出現了,他去見武則天,請她稍安勿躁,若能寬限些時日,必能找出竊賊。

不久,來到了清明時節,蘇無名派手下留意行跡可疑者,發現一群在墳邊祭拜的胡人,雖面露哀容,卻不十分悲傷。他命手下帶走胡人,掘墳驗棺,果不其然,失竊的金銀珠寶就在裡面。武則天大喜,問蘇無名如何破案,他答道進城時曾路過一隊胡人正在送殯,卻只是乾嚎,不是真正的哀傷,讓他心生懷疑,因此才故意放鬆戒備,好引蛇出動。胡人以為鋒頭已過,想確認偷來的財寶是否安在,恰恰被逮個正著。〈蘇無名〉很短,推理過程也很簡單,卻已具備推理小說的雛形。

(鐵釘案是狄仁傑辦的奇案之一。電影劇照)

順便聊聊有趣的〈鐵釘案〉。有位官員(揚州刺史)半途遇上婦人攔路喊冤,希望查明丈夫的死因。這官員的手法十分玄奇,他首先與死者的屍體溝通,向他喊話,過不多時發現死者的頭部有蒼蠅環繞,察覺有異,後來發現死者的鼻孔中插著鐵釘,才知道是婦人用鐵釘將自己丈夫害死的。這是最早的原型,後來的版本拿掉了神怪部分,一開棺發現有蚊子就破案了。

眾多版本中,較有意思的是《雙釘案》:同樣在男性死者身上找不到傷口,偵探回家與妻子聊及此事,妻子要他不妨看看死者頭頂的傷部是否抹上墨汁,若有,洗掉便能看見傷口。偵探聽了妻子的話,開棺驗屍,果然發現了鐵釘。案子已破,但後頭還有一拍。上級賞識偵探破案的才幹,偵探坦言是妻子的功勞,上級聽了,問他妻子是否第一次結婚,偵探答道妻子為寡婦再醮,上級於是建議不妨撬開她亡夫的棺木,果不其然,亡夫的死狀完全相同,偵探得知真相後,當場嚇死。

〈蘇無名〉裡的胡人之所以引起神探的懷疑在於他們是胡人;胡人的言行、習俗,漢人就是看不慣。〈鐵釘案〉及其繁衍都建立於看貶女人的意識上:女人不可能如此聰慧,除非她心懷不軌,自己為亂。於此我們注意到,推理小說是專門想像「他者」的文類。

和外星人有關的科幻片在地球之外遇見了人類的「終極他者」,它可能是賦予地球生命的源頭,也可能是意欲消滅地球的異形。以連續殺人犯為主的推理小說,則是在地球上、在人類社會的內部裡遇見了「終極他者」,這個人魔既是文明的對立面,也同時是文明本質的投射。這足以解釋為何推理小說裡的名偵探,大都和需要他拯救的社會格格不入:他們瞭解人魔,因為他具備成為人魔的潛力。還好福爾摩斯有正義感,否則這不諳人情世故、沒有正常情慾、對犯罪著迷到癡的偵探只要稍一轉念,便可犯下驚世駭俗的罪行,就此搖身一變,從文明他者的終結者變成文明的終極他者。

我愛包青天

中國古典文學裡,推理的故事大抵集中於話本,如施公案、狄公案、彭公案等。這些「公案」的推理層次都很低,推理的過程草率而粗糙,太多神奇的巧合,失之武斷、迷信,而且是有罪推論,犯人一旦升堂,即認定有罪,立即用刑。

 



(包青天影集曾經風靡台灣,不過當包公不能用刑可就憋死編劇和全台觀眾了。)

台灣人很喜歡包青天的故事,一旦社會遇上文化、政治或治安上的危機,包青天連續劇自然出現。容我重述一則軼聞:1990年間《包青天》連續劇再度風靡全台,當時總統是李登輝,法務部長是馬英九。包公辦案只有用刑一招,或沒事要展昭到外面查探,而展昭也只有輕功一招,找不到足具推理的線索;唯有用刑才真正有效。由於觀眾知道嫌犯確實有罪,對於劇中每每用刑並不以為意,但馬英九當時正進行司法改革。過去台灣警察辦案也靠用刑,坐冰塊、吃辣椒樣樣都來,為此馬英九對包青天的做法深覺不妥,這不是嘲諷台灣司法弊端是什麼?因此,馬英九去電給正在打高爾夫球的李登輝,請求協助,李登輝雖然喜歡《包青天》,但也認同馬英九的顧慮,於是撥電話給正在喝花酒的製作人,總統都說話了,製作人哪敢不從,只好打電話給被關在五星級飯店趕寫劇本的編劇,要求他無論如何不能再讓包公用刑了。

這下子麻煩了。毫無推理素養的編劇陷入困境,包公不能用刑,故事怎麼寫下去?記得那一集是《鍘龐昱》(鈕承澤飾演龐昱),龐昱因連續姦殺民女而入獄,但公堂之上他不招就是不招。前面幾集,包公還能用刑,在這裡卻綁手綁腳,編劇不寫用刑,包公無法用刑。劇情就這麼卡住了,全國觀眾懸著一顆心,非常難受。最後,一晚灌了三瓶威士忌的編劇終於找到解套的辦法,他安排了一個插曲:龐昱隔壁的囚房突然出現一個犯人,門未關,表示犯人是自願入監的。這個犯人是個老和尚,龐昱疑惑地問這禿驢幹嘛不走,老和尚答道:「貧僧有罪。」原來,某日他下山化緣,無意間撞見一女子裸身在河邊洗澡,那女子自覺名節受辱,回到家後自縊身亡,老和尚自認女子既因他而死,他便有罪。龐昱聽了後落淚懺悔,大徹大悟,隔天便在公堂上一五一十地招了。不必用刑,包公鬆了一口氣,全國觀眾也鬆了一口氣。

以上情節真的發生,但李登輝打小球與製作人喝花酒是瞎編的。


紀蔚然專欄:別上詭計的當(下)


紀蔚然 2015年01月01日 05:29

台灣推理小說的歧途

 

到了二十世紀,中國沒什麼人寫現代推理小說,香港也不多,在台灣則有一群人創作了二三十年。他們創作的推理小說有什麼問題呢?做為一個讀者,我認為他們的作品無法讓人入迷,有些人的文筆甚至不通,有幾部簡直難以下嚥,就算勉強讀完,也無愉悅之感。別忘了,我讀推理小說是為了助眠,若一邊閱讀一邊改語法、修辭,哪睡得著?

 

另一個問題是他們著了詭計的道,他們把日本及歐美推理小說的詭計挪來使用,並加以推陳出新,但是讀者看到的只是炫技。他們寫的東西和台灣社會似乎一點關係也沒,裡面的人物不像台灣人,裡面的場景或案件換成別的國家也適用,以致全篇沒有台灣味。這些作家的野心不大,不論就格局或視野,都難以讓人看到突破窠臼的企圖,而且他們彷彿無意與當代對話,很少對台灣現狀或可能的發展提出有趣的觀察。這一切使得台灣只有推理小說,沒有推理文學。

 

到底台灣的推理作家犯了什麼錯誤?我認為第一個錯誤是公式的移植,太注重詭計。他們很少考慮外國小說裡面的公式、詭計和布局和咱們台灣有什麼關係,哪些是互有呼應,哪些是格格不入的。(有關台灣推理小說界多年來執迷於日本單一作家的本格派而不悟的程度,參考陳國偉所著《越境與譯徑:當代台灣推理小說的身體翻譯與跨國生成》。

 

於此,有必要提及外國傳統和公式背後的思維與歷史條件,例如西方的宗教觀、神祕主義、重理性思想、重科學態度;西方的法治精神、資本主義、民主制度,以及集權法西斯主義的毒瘤,這些東西都是他們的底蘊,從而造就出推理作家的各個風格。

 

前陣子很暢銷的《龍紋身的女孩》三部曲,作者史迪格·拉森(Stieg Larsson)就是藉由推理小說來討論歐洲法西斯主義復甦的現象。它的時代背景很簡單,即當歐洲經濟愈來愈差時,整個歐洲政治圈便愈趨偏右、愈趨保守,開始排外、自鎖。這似乎是歷史不變的節奏:經濟好時,歐洲引進大量非白人廉價勞工,歡迎他們移民,幹著歐洲人不願意幹的粗活;經濟差時,歐洲人馬上變臉,怪罪起這些非白人的移民者搶了他們的工作。拉森就是要反對這些,他的創作是有所本的。

 

日本的武士精神,對於死的著迷,對於缺陷美的執著;日本人的壓抑,對群體的重視,對純粹的迷戀,對精確的講究等等,都是造就日式推理小說的養分。松本清張寫過一本小說叫《縱貫線》,場景設在東京車站,兇手就是利用兩列火車同時停靠月台的區區幾秒的差異而設計出一個假象,做為不在場證明,後來偵探靠著時刻表的精密推算才找到兇手的破綻。這在台灣根本不可能,台灣的火車很少準時,我們怎麼寫得出《縱貫線》,靠著誤點能做推理嗎?應該很難,若是精準的誤點還算誤點嗎?

 

什麼樣的社會才會產生出什麼樣的罪犯和偵探,這是台灣推理小說家必須面對的第一道課題。

 

不利於推理小說的土壤

 

第二個缺點是,台灣推理作家很少觸及台灣的情境、歷史與文化,以及什麼叫做台灣人。就我對台灣的了解,台灣人不注重法治,不但人民沒有法治觀念,連法院也沒什麼法治觀念,形成許多冤獄和莫名其妙的判決。台灣人沒什麼群體概念,台灣有所謂的個人主義,但與西方不同,西方的個人主義始於文藝復興時代,他們的個人主義是,你有你個人自由,可發揮個人色彩,但前提是利他、為群體謀福利,而台灣的個人主義是「只要我喜歡,沒什麼不可以」。

 

台灣人看不起政府,靠的都是人民自己的力量。台灣人也沒什麼顧忌,這些情況也許在香港並不陌生。我最近讀了一部小說,一名義大利警探察求教於同事,因為他嬸嬸的錢被靈媒騙走了,他想去查但覺得不妥,因為對象是自己嬸嬸,很怕因此侵犯她的隱私,因此希望同事代為。同事想了想,也認為不方便介入,因為這是公器私用,若要部署警力,還得跟上級報告。這種情節在台灣完全不成立,台灣的警察哪會有那麼多顧忌?受害者是自己親人,當然更義無反顧!他才不管隱私權,直接就跟踪了,而且他的同事一定一口答應,幫忙到底,根本沒有職業上或倫理上的卻步。

 

此外,死刑在台灣從來不是個議題,只要提到廢死,立刻就會被口水淹死。台灣沒有真正的神祕主義,我們只是迷信。台灣人非常不精確;台灣太小,沒有真正的大都會,而大都會是連續殺人犯的溫床。台灣人很聰明,但沒什麼智慧,至於台灣有沒有智慧型罪犯?有的。

 

雨衣大盜

 

前陣子出了一個雨衣大盜,此人是奇才,專門選於在陰天或下雨天,穿雨衣、戴安全帽,騎著贓車做案,因此相貌身形看不出,身分很難識破。此人專搶運鈔車,犯案前幾天先去部署,將需要的槍枝等物品事先藏好,一旦運鈔車到了定點,就現身朝保全人員的大腿開槍,也不要他們性命,搶到錢後立即有接應的機車載著他長揚而去。這十年間,他犯案三次,從未失手。

 

台灣過去這十五年有九件運鈔車搶案,到目前為止有七件尚未偵破。這回為了抓雨衣大盜,警方過濾了上萬支監視器,發現此人體格健壯,應是好健身者,而尋線慢慢縮小範圍。雨衣大盜有反社會傾向,又自以為幽默,遇到同學問他現在的職業,總開玩笑地回答「金融業」,似乎也有道理。他愛上酒店,一次朋友與他聊到這年頭錢難賺,他答道賺錢有何難,搶銀行就好了。朋友認為事有蹊蹺,線報給警方,警方原來就懷疑是他,加上這條線索,又跟踪他到滑水俱樂部,確定他就是搶匪。幸好偵查過程中警方早已將他的照片提供給海關,在嫌犯到機場打算潛逃到中國時,一舉將他緝拿歸案。

 

南迴搞軌案

 

2004年台灣發生一起離奇命案,南迴搞軌案。當時南迴鐵路某路段一年內發生三起事故,調查後發現乃人為蓄意破壞。最後一次翻覆造成李雙全的妻子死亡,由於李雙全在台鐵工作,警方懷疑他是為了詐領保險金而設計這起意外,前兩次事故只是為了計算列車會翻覆在哪一節車廂。根據警方,為了確保妻子死亡,在她坐上死亡車廂前,李雙全還讓她服了毒藥。警方調查發現,李雙全的前妻也是中毒死亡,他因而領到一筆保險金。此案撲朔迷離,算得上是高度智慧型犯罪,轟動一時,當時幾乎是媒體引導辦案。台灣媒體一向是有罪推論,其實到目前為止真相不明,此案尚未定讞。

 

這麼說,台灣的確出現過一些有趣的案件,但此類的犯罪對我來說不構成想像的養分,最主要是我對於為錢犯案不感興趣、對於因感情犯案也不感興趣。選擇小說也是如此,理念型罪犯或連續殺人犯比較吸引我。

 

再說一次,什麼樣的社會就有什麼樣的偵探。以日本小說的偵探為例,這些神探大多不食人間煙火,衣衫不整、蓬頭垢面,好像沒有性生活,生活上是個白痴,在推理卻是天才。西方的偵探則較為入世,會談戀愛,也搞離婚,也為狗屁倒灶的事如水費電費心煩。但兩邊的偵探有個共同點:日本的警察喜歡美術、哲學、歌劇、文學,西方的警察也如此,感覺上他們的素質頗高。我經常胡思:台灣的警察讀尼采的書嗎?尼采可能門檻太高,白先勇呢?黃春明呢?他們看不看雲門舞集?他們都聽些什麼音樂?搖滾樂、古典樂,還是周杰倫、江蕙?他們到底看什麼書?或者,他們看書嗎

 

構思《私家偵探》期間,正好遇上一名警員來我家查戶口,事情辦完後卻一副不想離開的模樣,我心想既然不走,不妨留下來談談,於是泡了茶給他,和他聊他的工作。他說自己是最基層的警察,工作多年卻無意升遷……這麼聊著聊著,突然給了我靈感,之後便將他放進《私家偵探》裡面,取名小胖。

 

對於台灣的警察我還需更多的了解,不過機會並不是那麼多。有個朋友認識調查局的中層高官,我問他能否替我引介,讓他接受我的訪問。朋友詢問後告訴我,高官不但答應受訪,還會派個副官聽我差遣、隨時諮詢。不過他有個要求,他女兒也學文學,剛好從法國回來,希望我和她見個面,給點提攜。我心想,這不會是跟「魔鬼」交易吧?最後,我和他女兒見面,也給了些建議,但絕口不提採訪之事,這條線就此中斷。以後還有機會。

 

推理小說之為預言

 

總之,台灣的環境看似不利於推理小說,但這就是台灣的特色。看似不利於推理小說,卻有屬於台灣推理小說的養分,這不是缺憾,而是特色,是台灣獨有的傳奇色彩。台灣能夠孕育出什麼樣的罪犯呢?這是我可以思考的。各位若對創作有興趣,我認為構思推理小說,就是把你對於現況的理解,經過濃縮之後,再把它推到極致。推理小說都在寫極致,我們不能只描寫現況,反映現況沒有用,看社會新聞就夠了。

 

以台灣為例,應是把你對台灣的視野和理解濃縮了以後,再用想像力推到極致;也就是說,照目前的脈絡下去,台灣會產生出什麼樣貌的案件、什麼屬性的兇手?推理小說就是扎根於在地文化的想像力的提煉,它是帶有現實軌跡的傳奇,是一面照映出扭曲的凹凸鏡,不過必須是基於現實的扭曲,有所本的

 

寫推理小說和寫純文學小說一樣,一方面觀照在地及所處時空,另一方面加入想像,把人、時、地、物全部加進去,到最後我們彷彿在書寫未來。我說的未來,不是指2032或2052那麼遙遠,而是預測社會與文化的走向。推理小說既是寓言,也是預言,它預示:這個社會再這樣下去會出現什麼樣的狀況?經濟學者可以預測,思想家可以預測,推理小說家也應如此。

 

我所尊崇的曼凱爾曾說,寫了一輩子推理小說,他真正想寫的其實是歐洲,還有他所在的國家──瑞典,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認為所有推理小說家都可以如此。我們都知道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就是因為他的小說,讓我們對於紐約的Brooklyn感到親切,那個地方被他給寫活了。曼凱爾寫的是瑞典鄉下的小鎮,那裡的氣候與人文也被他寫活了。對我而言,推理小說的詭計只是骨架,我們必須以人物、地方色彩以及人情風俗添加血肉,一旦朝這個方向思考,不難發現詭計其實沒那麼重要:這兩位歷史勢必留名的大師都不以詭計見長。

 

兩年前,我為了《私家偵探》接受某週刊專訪,不久後雜誌出刊,碩大標題竟寫著「台灣第一本偵探小說出爐」。當時心想,這下完了。台灣有個「推理小說俱樂部」,會員不少,其中多人從事創作,甚至舉辦推理小說比賽。我和台灣推理小說界沒有接觸,這個標題恐怕會幫我在尚未接觸之前便得罪了所有的人。多人努力了二十年,推理小說也有一籮筐,怎麼說我是第一本偵探小說?接受楊照訪問時,我拿週刊給他看,他笑著說,「紀蔚然,你完了!你永遠別想加入他們。」這實在是很倒楣的事。這場演講無意抺殺他們的成就,所提出來的問題是我誠懇的建議。

 

 

*作者為台灣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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