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坦於1932年年底移居美國,早期(古代)的學者或是知名人物,難免要和政治攀上關係,政治局勢動蕩不安的時候,第一個開刀的對象便是將苗頭對準這些人,他選擇美國做為他的終老之地,但實際上未來的發展,並不如他預期所想,因為,在他的晚年生涯當中,也就是《愛因斯坦檔案》的作者佛萊德.傑羅米想要談到的一個人,愛因斯坦的頭號剋星-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艾德格.胡佛(John Edgar Hoover.1895-1972),若無此人的出現,或者愛因斯坦可以在普林斯頓頤養天年。
Selected Category: 書香之歐美書系 (90)
- Nov 12 Thu 2009 06:26
《愛因斯坦檔案》:科學怪人與調查局長的對峙
世所周知,科學怪人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1879-1955),自1916年發表相對論之後聲名大噪,基於政治因素,也就是希特勒組成納粹政府之後,對猶太人攻擊不斷,企圖在德國境內大肆掃蕩猶太人,並予以全數殲滅之,不留一個活口。猶太人向來以聰明、機伶著稱,生財有道,凝聚向心力強,早在以色列建國之前,猶太人早已遍佈全球各地,就近代而言,除了愛因斯坦,音樂家馬勒、科幻小說名家艾西莫夫等人都是猶太人,佛洛伊德、馬克思、大衛.李嘉圖等人都是,猶太人對社會具有卓越的成就,早期為世人所輕忽,身在21世紀,猶太人在國際的地位,或許隨著以色列的建國有所提昇。(找「谷歌」大神拜一下就可以找到很多人喔)
愛因斯坦於1932年年底移居美國,早期(古代)的學者或是知名人物,難免要和政治攀上關係,政治局勢動蕩不安的時候,第一個開刀的對象便是將苗頭對準這些人,他選擇美國做為他的終老之地,但實際上未來的發展,並不如他預期所想,因為,在他的晚年生涯當中,也就是《愛因斯坦檔案》的作者佛萊德.傑羅米想要談到的一個人,愛因斯坦的頭號剋星-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艾德格.胡佛(John Edgar Hoover.1895-1972),若無此人的出現,或者愛因斯坦可以在普林斯頓頤養天年。
愛因斯坦於1932年年底移居美國,早期(古代)的學者或是知名人物,難免要和政治攀上關係,政治局勢動蕩不安的時候,第一個開刀的對象便是將苗頭對準這些人,他選擇美國做為他的終老之地,但實際上未來的發展,並不如他預期所想,因為,在他的晚年生涯當中,也就是《愛因斯坦檔案》的作者佛萊德.傑羅米想要談到的一個人,愛因斯坦的頭號剋星-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艾德格.胡佛(John Edgar Hoover.1895-1972),若無此人的出現,或者愛因斯坦可以在普林斯頓頤養天年。
- Nov 11 Wed 2009 06:24
《機械心》:滄桑,任人生與愛情四處漂流
法國歌手馬提亞斯.馬極爾,年少時開始創作歌曲,初試啼聲,之後和三個高中時期的好友合組樂團,目前是法國頂尖搖滾樂團「狄奧尼索斯」(Dionysos)的主唱,2003年發表第一本書《38篇迷你西部故事》,2005年推出第一部長篇小說《如今妳的世界永遠是黑夜》,《機械心》是他的第三本作品,於2007年付梓,如童話般的奇幻小說,嵌入令人心碎的愛情故事,如同主角漂泊的身世,不穩定的愛情使人更加滄桑。
主角是個奇特的小男孩傑克,他是孤兒,出生的時候,「他的心好硬,可能僵掉了。」、「他的心真的結冰了!」(P.14),就在大雪紛飛的愛丁堡,一個注定心臟有殘缺的小男孩降生,由女巫瑪德蓮大夫為他接生,在此,如同《飄》續集裡的郝貓咪,傑克和郝貓咪在書中的橋段異曲同工,就連出生的時間和地點都十分接近,此等巧合,說不定是作者始料未及的,兩人的命運因為接觸到女巫,並且和女巫建立起深厚的情誼,從而相濡以沫、惺惺相惜,導致成長的路上變得格外崎嶇不平,許多對他們不利的傳聞,蜚短流長,開始在他們身邊不脛而走。
主角是個奇特的小男孩傑克,他是孤兒,出生的時候,「他的心好硬,可能僵掉了。」、「他的心真的結冰了!」(P.14),就在大雪紛飛的愛丁堡,一個注定心臟有殘缺的小男孩降生,由女巫瑪德蓮大夫為他接生,在此,如同《飄》續集裡的郝貓咪,傑克和郝貓咪在書中的橋段異曲同工,就連出生的時間和地點都十分接近,此等巧合,說不定是作者始料未及的,兩人的命運因為接觸到女巫,並且和女巫建立起深厚的情誼,從而相濡以沫、惺惺相惜,導致成長的路上變得格外崎嶇不平,許多對他們不利的傳聞,蜚短流長,開始在他們身邊不脛而走。
- Oct 30 Fri 2009 06:13
《我願意為妳朗讀》:戰亂下,愛情的悲歡離合
麥克.柏格是一個15歲的少年,不幸罹患了肝炎,肝炎的患者不能太過操勞,然而,對一個少年來說,上學就是一種操勞了吧,在他的身體最是孱弱的時候,他邂逅了一位年齡大到足以當他媽媽的女子-韓娜.施密茲,在麥克的心中,屬於他心中的一份純愛油然而生,也蠢蠢欲動著,不為什麼,他和這位有點陌生的女子展開了一段姐弟戀。韓娜是個捉摸不定的人,麥克卻瘋狂的愛上她,愛到無法自拔,情不自禁,他的初戀在他的一生當中如此刻骨銘心,一直到他結婚、離婚,仍然無法忘懷,甚至是女主角過世,麥克對她掏心掏肺的付出,為她朗讀一本又一本的書,這段初戀是讓人感動的,扣人心弦,奈何不了的是,韓娜兩次離開他,兩次都像一陣風飛快地消失。
- Oct 17 Sat 2009 10:07
《暗月召喚》:幻形者出,幻化收放自如
美國奇幻小說家派翠西亞.布麗格,1965年出生於蒙大拿州,就讀蒙大拿州立大學,主修歷史及德文,曾住在西北大平洋沿岸各大城市,目前定居在華聖頓州。1990年,大學畢業後成為代課老師,並且開始寫作,1993年出版她的第一本作品《假面》(暫譯,原名「Masques」),屬於「Sianim」系列,布麗格目前一共寫了五個系列,《暗月召喚》是「幻形者」(Mercedes Thompson)系列作第一本,該系列一共有五本書,第五本預計明年問世。布麗格以傳統的奇幻創作成名,她的《幻形者》系列融合了流暢的文字、幽默的對話,以及驚奇不斷的情節,加上別具創意的故事設定,將屬於美洲的土狼傳說結合屬於歐洲的狼人和吸血鬼,果然一推出便立即贏得讀者的超人氣口碑。故事中的主角瑪西,她的全名是瑪西蒂.湯普森(Mercedes),出身於「莫洛克狼人幫」,她是一位修車黑手,由於練過舉重和空手道,修車的時候並沒有產生太大的問題,最值得一提的是,她來是一位「幻形者」,可以隨時變成土狼,在她的朋友當中,不乏妖精或吸血鬼,鄰居亞當更是狼人當中的首領。平靜的生活裡,少年麥克突然走進她的生活,並且讓她馬上發現是個年幼的狼人,稍微不留神,麥克隨時可能在變身的過程中露了餡。
- Oct 01 Thu 2009 06:36
《魔島》:神乎其技說奇幻
小島對所有的作家而言,泰半具有一種難以名狀,而又不可告人的奇妙色彩,筆下的主角們來到小島,彷彿是一觸即發,成為他們人生中的轉捩點。印象中第一座小島來自馬克.吐溫的《湯姆歷險記》,而後是柯琳.馬嘉露的《刺鳥》、大仲馬的《基度山恩仇記》等書都是,將成書的年代再拉近一點,舉凡丹.西蒙斯的《極地惡靈》、維多莉亞.希絲洛普的《孤島戀人》等,推理小說當中的小島(孤島)更是不在話下,史蒂芬.金(以下稱「老金」)的《魔島》也是如此。他的作品常常給我一種神乎其技的感覺,從心所欲,無人能出其右,以驚悚為主、奇幻為輔,賦予讀者一種「嚇很大」的感覺,目前為止,小說中的題材很少和別人重疊,真箇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魔島》的驚悚來自於人的內心深處,屬於心理懸疑,主角艾德格.費曼多原先在建築業界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呼風喚雨讓他好不得意,一場意外之後,他大難不死,卻從此變成身心障礙人士,除了來自肉體上的痛楚,精神層面也備受折磨,費曼多對此付出了極為慘烈的代價,在他孑然一身之後,他彷彿受到召喚,來到杜馬島獨居、作畫,意想不到的是,許多怪事開始層出不窮的蜂擁而至。
《魔島》的驚悚來自於人的內心深處,屬於心理懸疑,主角艾德格.費曼多原先在建築業界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呼風喚雨讓他好不得意,一場意外之後,他大難不死,卻從此變成身心障礙人士,除了來自肉體上的痛楚,精神層面也備受折磨,費曼多對此付出了極為慘烈的代價,在他孑然一身之後,他彷彿受到召喚,來到杜馬島獨居、作畫,意想不到的是,許多怪事開始層出不窮的蜂擁而至。
- Sep 29 Tue 2009 08:37
《REPLAY》:在時光交會之處,我們相戀
一對似曾相識的戀人,在時空無情的擺佈之下,他們來來去去,肯恩.格林伍德的《REPLAY》,彷彿就是奧黛麗.尼芬格的《時空旅人之妻》,或是恩田陸的《獅子心》,是一本奇幻的經典作品,日後許多描述時空切換的小說,紛紛以它做為藍本,奉肯恩為一代宗師。書中主角電台記者傑夫.溫斯頓因心臟麻痺猝死,一切是那麼的措手不及,在43歲突然間猝死,實在是英年早逝,尤其他正在和妻子琳達通電話,驀地被死神攫走,聽筒的另一端了無聲息,但是匪夷所思的是,傑夫卻對死亡很有「感覺」,孰料自己再度醒來之際,竟然回到了西元1888年,那年他18歲。
但是如果他已經死了,為什麼他能意識到自己無法呼吸?或意識到任何事?就死了這件事來說,這不該發生。
但是如果他已經死了,為什麼他能意識到自己無法呼吸?或意識到任何事?就死了這件事來說,這不該發生。
- Sep 28 Mon 2009 09:21
《16歲的最後心願》:以驚人之舉抗癌、看生命
除了愛情小說多如過江之鯽,詮釋生命的小說亦是俯拾皆是,作家一寫再寫,我們再三閱讀,都是為了青春一去不復返,人生沒有replay,不能重頭再活一遍,在英國小說家珍妮.唐涵的筆下,有一位16歲的妙齡少女泰莎.史卡特,偶然間接到了死神的黑色請柬,於是她被診斷出血癌末期,越是年輕的生命,得到了不治之症,我們也就越對他(她)感到惋惜,不過,作者不打算寫出親友對她的憐憫、憂傷,她全力著墨在泰莎如何走完她的最後一程。
在我死之前,我想要……看完全書,我們必須承認一件事,泰莎是一位很勁爆的少女,她很樂觀地接受癌症末期的事實,也很配合醫生給她規劃的各種療程,以致於突發奇想,她想要做一些平常做不到的事,對於一個行將就木的病人,親友們都會接受病人的各種請求,讓她開心,沒有遺憾地告別人世。所以,泰莎狂放不羈、放浪形骸,做盡一切驚人之舉,嘗試過去不曾想過的事,乍看之下她是放縱自我的,想必她平常是個乖乖牌吧。
在我死之前,我想要……看完全書,我們必須承認一件事,泰莎是一位很勁爆的少女,她很樂觀地接受癌症末期的事實,也很配合醫生給她規劃的各種療程,以致於突發奇想,她想要做一些平常做不到的事,對於一個行將就木的病人,親友們都會接受病人的各種請求,讓她開心,沒有遺憾地告別人世。所以,泰莎狂放不羈、放浪形骸,做盡一切驚人之舉,嘗試過去不曾想過的事,乍看之下她是放縱自我的,想必她平常是個乖乖牌吧。
- Sep 25 Fri 2009 19:24
《第十樣禮物》:跨越時空,娓娓細訴女子的愛情心事
珍.約翰生的《第十樣禮物》,是她於2005年遠赴摩洛哥,為了研究1625年巴巴里海盜,從康瓦耳教堂擄人與在北非進行販賣人口的種種暴行,以及母親的祖先當中有人遭到擄掠的傳聞,想要詳加驗證。當時許多人因而淪為奴隸,過著慘無人道的生活,就這麼在遙遠的異國工作,她邂逅了自己未來的伴侶,於是跨越了文化、語言等隔閡,她和柏柏爾新郎結為連理,珍原本就是作家兼出版人,很像是詹宏志先生、何飛鵬先生在出版業扮演的角色,結婚後她定居在摩洛哥,接續她原有的事業,珍是事業與愛情兩得意,世上再也沒有比這些更完美的事。所謂的「第十樣禮物」,書本的扉頁上開門見山地告訴我們:
- Sep 09 Wed 2009 07:57
《巴斯特的耳朵》:「三個月」的掙扎、矛盾,與格格不入
一位謎樣的女子伊娃,在回憶錄裡寫下自己誓言要殺死自己的媽媽的往事,一段段的往事頓時浮現腦海,不斷地糾結,殺人原本就是一件聳動的事,在推理小說裡顯得稀鬆平常、在現實生活中便是驚世駭俗,尤其是殺死自己的媽媽就是聳動加倍再加倍。伊娃年紀輕,做事有計劃,每每執行一件事都會思考很久,因而事事看起來縝密萬分而不疏漏,她是個使壞(犯罪)的天才,正因如此,成就了瑞典作家瑪麗亞.恩妮斯坦筆下的《巴斯特的耳朵》。
伊娃的媽媽是個不愛家庭愛帥哥的女人,生來不屬於家庭的一份子,只愛搔首弄姿,女為悅己者容,她卻是過了頭。作者在書中的幾個人物,針對個性方面設定得十分鮮明,伊娃和媽媽這對母女擁有極端的個性,但在家庭的責任與義務方面,媽媽的的確確是個怪人,媽媽太任性,愛記仇,過度的情緒化,自私、冷血,向來憑著自己的感覺做事,她是天生的交際花,過著奢華、浪費的生活,喜歡當個社交名媛,而後周旋在男人堆裡,老少通吃,並且耽溺在男人的逢迎、巴結,有時逢場作戲,有時又情難自已,於是才會栽在伊娃的親生父親-賽門的身上,甚至,讓他擺了一道。
伊娃的媽媽是個不愛家庭愛帥哥的女人,生來不屬於家庭的一份子,只愛搔首弄姿,女為悅己者容,她卻是過了頭。作者在書中的幾個人物,針對個性方面設定得十分鮮明,伊娃和媽媽這對母女擁有極端的個性,但在家庭的責任與義務方面,媽媽的的確確是個怪人,媽媽太任性,愛記仇,過度的情緒化,自私、冷血,向來憑著自己的感覺做事,她是天生的交際花,過著奢華、浪費的生活,喜歡當個社交名媛,而後周旋在男人堆裡,老少通吃,並且耽溺在男人的逢迎、巴結,有時逢場作戲,有時又情難自已,於是才會栽在伊娃的親生父親-賽門的身上,甚至,讓他擺了一道。
- Sep 08 Tue 2009 08:52
《墓園裡的男孩》:「鬼」小子歷險記
英籍猶太裔小說家尼爾.蓋曼擅長寫奇幻、科幻小說,角色方面主要環繞在神、鬼和妖魔之間,從目前坊間已出版的《美國眾神》、《阿南西之子》、《魔是魔法的魔》、《第十四道門》和《星塵》等,以及和泰瑞.普萊契合著的《好預兆》,他也跨界撰寫童書《那天,我用爸爸換了兩條金魚》,此外漫畫、散文、電視劇本、歌詞創作等無所不包,他因而被譽為「美國之寶」,名列《Dictionary of Literary Biography》十大後現代作家,史蒂芬.金更封他為「故事寶窟」,如同「文壇的達文西」多才多藝,像尼爾.蓋曼這樣的奇才在文壇的確相當少見。
《墓園裡的男孩》原名是「墓園之書」(The Graveyard Book),原先以為是一位喜歡留連在墓園的小男孩,其實不是,奴巴弟.歐文斯原先成長在一個普通人家的家庭裡,可惜一位名叫「傑克」的殺手殺光他的家人,父母和他的姐姐,本來殺手打算要把奴巴弟一起送上西天的,但是他太好動,以致於從搖籃爬下來,一路爬到了離家不遠的墓園裡,這下子驚擾了在那裡長眠、安息的鬼魂們,眾「鬼」們憐憫他從今而後孑然一身,是個孤兒了,決心收養他,那末,墓園便是他的家,他從此叫做奴巴弟(巴弟),英文就是「Nobody」,小名則是「body」,存在於「Nobody」和「body」之間,相當搞笑,當然,只有巴弟看得見鬼魂們,並不是他有陰陽眼,而是墓園就是他的家,換言之,那裡的「父老鄉親」都是他的鄰居好友。
《墓園裡的男孩》原名是「墓園之書」(The Graveyard Book),原先以為是一位喜歡留連在墓園的小男孩,其實不是,奴巴弟.歐文斯原先成長在一個普通人家的家庭裡,可惜一位名叫「傑克」的殺手殺光他的家人,父母和他的姐姐,本來殺手打算要把奴巴弟一起送上西天的,但是他太好動,以致於從搖籃爬下來,一路爬到了離家不遠的墓園裡,這下子驚擾了在那裡長眠、安息的鬼魂們,眾「鬼」們憐憫他從今而後孑然一身,是個孤兒了,決心收養他,那末,墓園便是他的家,他從此叫做奴巴弟(巴弟),英文就是「Nobody」,小名則是「body」,存在於「Nobody」和「body」之間,相當搞笑,當然,只有巴弟看得見鬼魂們,並不是他有陰陽眼,而是墓園就是他的家,換言之,那裡的「父老鄉親」都是他的鄰居好友。














